上水石湖新村居民投訴,梧桐河有人放生大量魚類,影響河道水質及生態(tài),更出現死魚,傳出臭味。居民表示曾經向不同政府部門反映,但當局指放生行為不涉及殘酷對待動物或亂拋垃圾,居民因此對無相關條例規(guī)管感到不滿。
漁護署回應表示,過去半年內未接獲有關於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投訴,該段梧桐河不屬署方管轄範圍,會配合相關政府部門於有關地點一帶作出跟進行動。一般情況下,在接到相關放生投訴後,會派員到場巡查有關地點,並根據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作出調查。有關法例最高刑罰為監(jiān)禁3年及罰款20萬元。
環(huán)保署稱7至8月接4宗涉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污染投訴
環(huán)保署回覆查詢表示,在今年7至8月期間,共收到4宗涉及梧桐河放生魚類的污染投訴,曾派員到場調查,但只發(fā)現少量死魚漂浮,沿河一帶沒有發(fā)現臭味或異常污染物排放。署方已聯絡渠務署,安排清理河道上的死魚,並繼續(xù)留意河道的水質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