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8月29日上午,內蒙古自治區(qū)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協(xié)原黨組書記、主席姜國文受賄一案,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姜國文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對扣押、查封、凍結在案的姜國文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經審理查明:2005年至2019年,被告人姜國文利用擔任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,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、紀委書記,市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,市政協(xié)黨組書記、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相關單位和個人,在工程承攬、項目推進、案件執(zhí)行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,共計折合人民幣1.039億餘元。
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姜國文的行為構成受賄罪,受賄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其作為紀檢監(jiān)察幹部執(zhí)法犯法,為他人謀求職務提拔調整,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,影響惡劣;同時,姜國文到案後能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,認罪悔罪,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,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,具有法定、酌定從寬處罰情節(jié)。綜合考慮上述犯罪事實、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