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入圍《中年好聲音》100強的37歲歌唱導師疑於授課期間觸摸16歲男生下體,他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。案件今日(18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,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需還押監(jiān)房看管至12月5日再訊,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(diào)查。
37歲被告林俊一,報稱歌唱導師,被控於2023年5月26日至6月1日在長沙灣青山道順利商業(yè)大廈二樓某室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。(圖為資料圖)
電話:(香港)852-2564 0768
(深圳)86-755-83518792 83517835 83518291
地址: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