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署去年5月採取「碧草」行動,成功瓦解一個非法外圍賭博「假波」貪污集團,經深入調查後,今早(2月15日)落案起訴三名足球員及一名外圍賭注中介人(俗稱「艇仔」)。被告涉嫌在2021至2023兩個賽季中,行賄足球員以操縱三支足球隊在香港超級聯(lián)賽(港超聯(lián))及香港甲組足球聯(lián)賽(港甲)多場賽事的結果,以便集團成員在非法外圍賭博中獲利。
四名被告今日下午將被帶往東區(qū)裁判法院應訊。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,廉署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(zhí)法行動。
霍斌仁,29歲,案法時先後效力香港足球會(港會)及愉園體育會(愉園),擔任後衛(wèi),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,違反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9(2)(a)條。他與同案三名被告又被控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名,違反《賭博條例》第16(1)(a)條和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59A條。
另外三名被告為中西區(qū)康樂體育會(中西區(qū)體育會)後衛(wèi)Luciano Silva Da Silva,36歲;深水埗體育會時任守門員屠俊翹,29歲;以及「艇仔」Waheed Mohammad,27歲。
2021/2022年賽季港超聯(lián)球賽——行賄「打假波」
霍斌仁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期間效力港會,當時港會參與由中國香港足球總會(香港足總)主辦的港超聯(lián)球賽。
霍斌仁涉嫌於2021年10月底向一名隊友,即一名港會中場球員,提供每場球賽賄款10000元,以誘使對方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於2021/2022年賽季的賽事結果。
霍斌仁又涉嫌於2021年11月初,分別向上述港會中場球員及另一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賄款30000元及10000元,以誘使該兩名隊友操縱或企圖操縱港會於2021年11月7日對香港流浪足球會(又名標準流浪)的賽事結果。
廉署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該兩名港會中場球員均拒絕霍斌仁的賄賂,並向球會匯報事件。
2022/2023年賽季港甲球賽——串謀賭博時作弊
霍斌仁於2022/2023年賽季效力甲組聯(lián)賽球隊愉園,而Luciano Silva Da Silva則效力另一支甲組聯(lián)賽球隊中西區(qū)體育會。屠俊翹當時是港超聯(lián)球隊深水埗體育會的守門員,他與Waheed Mohammad同時是非法賭博網站的「艇仔」。
案中四名被告涉嫌於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間串謀另一名「艇仔」,作弊以致使愉園在球賽中落敗或操縱愉園的入球或角球數(shù)目,令他們在賭博中贏取金錢。
霍斌仁、Luciano Silva Da Silva及Waheed Mohammad涉嫌於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間串謀該名「艇仔」,作弊以操縱中西區(qū)體育會的入球或角球數(shù)目,令他們在賭博中贏取金錢。
廉署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四名被告於2022/2023年賽季,就合共逾30場愉園及中西區(qū)體育會有份作賽的賽事下注,而霍斌仁曾在參賽期間向涉案「艇仔」發(fā)出信號以便下注。
香港足總及涉案球會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(xié)助。
廉署一直透過執(zhí)法、預防及教育,三管齊下致力維護本地體壇廉潔。今年初更首辦「體育總會誠信領導課程」,為逾40個體育總會的管理人員,提供專業(yè)防貪培訓,協(xié)助加強體育界的誠信管治。
在足球誠信反腐方面,廉署與香港足總保持緊密合作,先後兩次為香港足總檢視其行為守則及相關指引。因應「碧草」行動,廉署正為香港足總檢視其業(yè)務中貪污風險較高的範疇,以進一步加強球壇的誠信管理和防貪能力。
近年,廉署每年均為香港足總職員及各級足球比賽相關人員,包括球員和球會管理人員等舉辦防貪講座,內容均涵蓋《防止賄賂條例》、處理利益衝突,以及維護公平競賽的重要等。
圖:四名被告今日下午將被帶往東區(qū)裁判法院應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