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「屠龍小隊」策劃殺警案,污點證人「屠龍小隊」隊長黃振強今日(29日)繼續(xù)作供。他供稱2019年8月底至9月初,曾獲本案同謀吳智鴻邀請在科技大學(xué)出席一次「勇武」示威者的會議,黃振強引述會上吳智鴻表示,「勇武」示威者如果要持續(xù)「抗爭」,就要與警方有對等武力,吳智鴻亦透露計劃會引入軍火,同時希望與其他前線團隊合作,用軍火射殺警員。
該次會議後不久,吳智鴻透過他邀請「屠龍小隊」成員到臺灣參加軍訓(xùn),行程免費,包括資助食宿,以及有臺灣退伍軍人設(shè)計課程,當時「屠龍小隊」中只有本案被告之一的張銘裕答應(yīng)赴臺。
黃振強又供稱,同年9月示威者一方不同界別均各出奇謀以不同主題舉辦示威遊行活動,「屠龍小隊」基本上每次都出席,主要參與衝擊警方防線及設(shè)施,「屠龍小隊」每次示威要動用的汽油彈至少100枝,費用要10多萬元,他亦就設(shè)置製作汽油彈的工場及聘請工人等提供費用。
他又提到,吳智鴻曾向他透露2019年國慶日的示威時已打算實行「槍的計劃」,但後來某些原因而煞停,吳智鴻亦正找人嘗試製作炸藥。黃振強供稱自己加入?yún)侵区櫟腡elegram群組,相約11月中到西貢「試槍」及「試炸藥」,但因為他參與中大衝擊而受傷,於是由屬「屠龍小隊」的張銘裕頂替。
此外,黃振強供稱「屠龍小隊」後期精英化,人數(shù)由30多人減少約10人,在2019年11月設(shè)立「玉龍」的頻道,並希望以眾籌方式,支援隊伍營運。他請小隊成員、本身讀電影系的李家田剪輯文宣短片,內(nèi)容包括小隊成員向警方、警署及警車扔汽油彈,放火燒中資銀行及商店,以及與警方「埋身肉搏」衝擊的片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