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,控告他涉嫌協(xié)助一名客戶向入境處虛報已在香港投資1000萬港元,串謀詐騙入境處批準其投資移居申請。廉署調(diào)查又揭發(fā)被告涉及多項相類勾當,昨日(27日)加控該移民顧問公司前東主10項串謀詐騙罪名。4名投資移居申請人及該移民顧問公司一名職員同被控,明日(29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,控方稍後將申請把案件轉(zhuǎn)介區(qū)域法院答辯。
被告談智鳴,50歲,盈富顧問(大中華)有限公司(盈富顧問)前唯一董事兼股東,今年6月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。廉署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後,昨日加控談智鳴10項相類罪行。
4名年齡介乎44歲至51歲的投資移居申請人,即被告李菊、魏新文、盧俊楷及曹洪光,以及盈富顧問一名移民顧問蘇大杰(38歲),則各被控一項或兩項串謀詐騙罪名。
香港政府於2003年推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,讓資本投資者來港居留,相關申請由入境處負責處理。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兩年擁有不少於市值1000萬港元的淨資產(chǎn),以及獲入境處原則上批準其申請後6個月內(nèi),在指定投資資產(chǎn)類別持續(xù)投資不少於1000萬港元(持續(xù)投資要求),方獲準在香港居留兩年。申請人在連續(xù)通常居於香港或符合持續(xù)投資要求達7年後,可分別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或無條件在香港逗留。
該計劃禁止申請人借入款項以持有指定金融資產(chǎn)。為符合持續(xù)投資要求,申請人亦不得將相關金融資產(chǎn)的權益轉(zhuǎn)讓予他人。該計劃於2015年結(jié)束。
談智鳴於案發(fā)時為盈富顧問唯一董事兼股東,該公司為有意移居香港的人士提供移民顧問服務,蘇大杰為該公司移民顧問。盈富顧問當時受多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人委聘,替他們處理相關申請事宜。
其中8項新增控罪指於2016年4月至2024年7月期間,談智鳴涉嫌與8名申請人,包括4名同案被告李菊、魏新文、盧俊楷及曹洪光,串謀詐騙入境處,導致入境處批準他們移居香港,以及他們其後延長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請。
涉案人士涉嫌提交虛假申請,使該8名申請人看來符合該計劃的投資規(guī)定,及虛假地表示該等申請人曾分別投資1000萬港元於本港一間上市公司發(fā)行的債券,並一直是有關投資的絕對實益擁有人。
另外兩項新增控罪指,談智鳴與其公司職員蘇大杰涉嫌以相類手法,串謀另外兩名申請人詐騙入境處,導致入境處批準兩人移居香港,以及他們其後延長逗留香港期限的申請。
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(diào)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等申請人並沒有足夠資金以符合相關投資規(guī)定。
談智鳴早前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名,該案件押後至2025年2月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。
廉署發(fā)言人表示,廉署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檢視各項投資者及人才入境計劃,加強監(jiān)管,以杜絕貪污或其他不當行為。入境處在廉署調(diào)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(xié)助。(中新社資料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