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深交所官網(wǎng)消息,針對《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《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何時施行?存量投資者是否需要報告?深交所18日應詢表示,《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《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自2023年10月9日起施行。通知施行前已經開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(簡稱「存量投資者」),應當在通知施行後六十個交易日內進行報告,其中會員客戶向會員報告後,由會員向深交所報告,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直接向深交所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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