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早前宣布垃圾徵費推遲至八月實施,並設六個月適應期,鼓勵市民改變行為習慣,期間對違規(guī)人士會盡量給予口頭警告而非執(zhí)法。環(huán)境及生態(tài)局局長謝展寰今日(24日)在立法會上表示,有關適應期並不短,能讓市民慢慢學習及改變生活習慣,如有需要可以考慮延長適應期。
謝展寰指出,垃圾收費4月起在政府部門及部分樓宇先行先試,透過演練及實地展示,讓市民了解具體操作,是回應市民疑問的最好方法。
謝展寰又指,留意到近期有內地購物平臺聲稱售賣指定垃圾袋,經查證後確定並非獲授權的零售商。他指雖然涉及的垃圾袋較便宜,但並非法律規(guī)定的指定袋,市民不能用來棄置垃圾,已經將個案交由海關調查。
謝展寰表示,在宣傳垃圾收費後,回收站近月的回收量上升一成半,形容速度相當快,當局已經要求「綠在區(qū)區(qū)」營辦商在法例實施後,增加人手,又會研究延長流動回收點的營運時間,便利上班族回收。
選委界議員陳紹雄批評,「綠在區(qū)區(qū)」固定回收站嚴重不足,流動回收站又在上班時間營運,令上班族無法回收垃圾。(圖為資料圖)